中医学术:论《内经》标本理论第 3 页
标本中气的从化及与疾病的相应关系是运气学说的一个重要内容,用以解释自然界六气的气候变化和人体疾病产生的相关性,说明证候产生的原因。人生存于气交之中,因天地之气上下相召,变化万千,形成了人与自然息息相关的密切联系。在一般情况下,人能适应天地四时阴阳的正常变化,故无病。若天地之气有变,故感邪而生病。标本之气,各有阴阳寒热的不同,以对立性原则为转化条件,因此其从化关系也各不相同。少阳、太阴从本,如少阳病口苦头痛、耳聋目眩等都是生于火之本气;太阴病腹胀泄泻都是生于湿气。少阴、太阳标本异气,故既可以从本化热,也可以从标化寒。如少阴、太阳伤害均有寒化证和热化证两类。阳明、厥阴从中气,阳明者,两阳合明,为阳之极,阳极则阴生,故燥从湿化,病不从标本而从中见太阴;厥阴者,两阴交尽,为阴之极,阴极则阳生,故木从火化,病不从标本而从中气少阳。
先病后病为标本
《素问·标本病传论》云:“病有标本,刺有逆从。”王冰注:“本,先病。标,后病。”张介宾曰:“病之先受者为本,病之后受者为标。生于本者,言受病之原根。生于标者,言目前之多变也。”即先发之病为本,后发之病为标;原发病为本,继发病为标;病因病机为本,病因病机所引发的症状为标等等。在治疗法则上,本篇云“病发而有余,本而标之,先治其本,后治其标;病发而不足,标而本之,先治标,后治其本”。表明病先发者先治,后发者后治,体现了治疗先治本的原则,也是临床的常规治疗法则。本篇亦提出“间者并行,甚者独行”,其意为病势不急而标本同等者,可标本同治;病势较急重者,标急则先治标,本急则先治本。后世急则治其标,缓则治其本,标本俱急则标本兼治,是对《内经》标本治则的引申和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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