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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修订版)第 6 页

www.yodicraft.com 文章来源: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2-22 20:56:02

    “治未病”科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中医医师还应具备较高的健康评估、健康咨询与指导、健康干预的能力并能指导下级医师开展“治未病”服务工作。
    第二十一条 中医医院“治未病”科负责人应由从事中医专业工作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并具有一定行政管理能力者担任。二级中医医院“治未病”科主任应具备从事中医专业学习和工作10年以上经历,同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三级中医医院“治未病”科主任应具备从事中医专业10年以上工作经历,同时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第二十二条 执业医师人数在10人以上的三级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和有条件的二级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可建立学术带头人制度。
    学术带头人应从事中医工作20年以上,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在“治未病”专业领域有一定学术地位。学术带头人负责组织研究确定本科室学术发展方向,指导本科室的科研创新工作,指导重点项目的制定与实施。
    第二十三条 中医医院“治未病”科护理人员应接受“治未病”服务的专门培训,熟悉健康管理和中医预防保健基本知识,掌握“治未病”科常用中医护理技术,能为患者提供具有中医药特色的护理服务。
    第二十四条 在治未病科室初期建设阶段,医院应给与扶持,保证人员收入;在治未病科发展阶段,医院应建立激励机制,促进其进一步发展,人员收入不低于医院平均水平。同时尽可能从医院层面为“治未病”科室从业人员提供可预期的职业发展前景,以保证人员的积极性与稳定性。

九、文化宣传

    第二十五条 中医医院应根据本单位和“治未病”科的实际情况,在环境形象建设上注重体现中医药文化特点,在“治未病”科、医院广场及有关区域加强中医“治未病”理念和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的宣传,介绍中医药养生保健的方法及专家特长,彰显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的特色和优势。
    第二十六条 中医医院网站应设立内容规范的中医药养生保健专栏(专题),以健康讲座、疾病预防保健沙龙等形式加强门诊及住院患者养生保健健康宣教。组建专家团队和中医健康讲师团进社区、进单位、进校园,开展中医药健康巡回宣讲。编制实用性的中医科普养生资料,传播“治未病”理念和养生保健方法,营造良好的中医药“治未病”健康文化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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