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倡“辨证论治”的历史背景第 3 页
1959年王雪苔先生则直接以“矛盾”来解说“辨证施治”:“‘辨证’是具体地辨别某种疾病过程的矛盾的特殊性质,从而掌握这—疾病的本质,‘施治’则是根据这一疾病过程的矛盾的特殊性及其本质规定出解决矛盾的原则(中医叫作治则和立法),并采取解决矛盾的措施(中医的制方用药)。这是互相联系着的两个过程,没有正确地辨证,也就难以规定出正确的治疗原则和措施。”(《矛盾法则在祖国医学辨证施治中的体现》)
1976年任应秋先生在大量引用毛泽东主席《矛盾论》一文的有关论述对“辨证论治”从多个方面加以论证后,又说道:“‘辨证论治’这一认识和治疗疾病的方法,是广大劳动人民在长期与疾病作斗争的实践中总结出来的。现在广大的中医群众仍然运用这一方法来认识疾病和治疗疾病,并能取得较满意的疗效,也就是能够经受临床实践的检验。所以我们认为它是具有一定的唯物辩证法的。”(《谈谈中医的“辨证论治”》)
笔者臆测,任应秋可能是遵照“我们要求把辩证法逐步推广,要求大家逐步地学会使用辩证法这个科学方法”的“最高指示”而得出这一说法来的。对此,从最初曾使用过“辨证施治”“辨症论治”“辨症施治”等不同词语到统一到“辨证论治”的过程,也可以作为理解这一点之旁证。
1954年11月叶橘泉先生在为自己编译的由日本木村长久、矢数道明等合著的《中医诊疗》“修订版”撰写的“修订前言”中即有云:“中医的辨证施治,首先注目于阴阳、寒热、虚实、表里、上下、顺逆的‘整体观念’,体察病位、病情的传变,从调整内外环境的矛盾出发,通过一系列的现象(症候群)的鉴别,并掌握各个不同阶段的综合征象而作适宜的处理,这是中医临床医学的成就。它和细胞病理学的局限病灶、偏重解剖的机械观点有着本质上的不同。”
较早提倡“辨证论治”的秦伯未先生有时也会“随心所欲”地使用“辨证施治”一语:“中医的理论以脏腑为核心,临床上辨证施治,归根到底都是从脏腑出发。”(《谦斋医学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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