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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第 7 页

www.yodicraft.com 文章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12-29 11:21:55

  九、加强中医药文化对外交流与合作

  (一)建设中医药文化对外传播载体。加强中医药文化对外传播载体建设,制订中医药名词术语翻译标准,做好中医药教材、古典医籍、音像制品和现代研究成果的翻译工作。编写一批高质量的中医药文化宣传外文读本,规范中医药文化海外传播内容,提高中医药文化海外传播与交流质量。

  (二)健全中医药文化对外传播与交流体系。加强与外国政府、国际组织、地区组织、非政府组织和海外中医药机构合作,拓展中医药文化对外交流渠道。开展形式多样的中医药文化国际交流活动,扩大中医药文化对外服务领域。鼓励在海外创办“中医孔子学院”或“岐黄学院”,促进世界各国人民对中医药文化理解、认同和接受。

  十、加大对民族医药文化的保护与传承

  研究、制订民族医药文化保护传承优惠政策,在人才培养、队伍建设、基地建设和资源配置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设立民族医药文化保护传承专项经费,组织实施民族医药文化建设重大项目和重点课题,积极开展濒临失传的民族医药文化遗产的抢救性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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