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繁體中文
您现在的位置: 中医五绝网 >> 医药动态 >> 政策法规 >> 正文

卫生部关于印发2011年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第 2 页

www.yodicraft.com 文章来源:健康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2-26 14:06:59

    一、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降低群众用药负担

    巩固和扩大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到2011年底,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本覆盖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零差率销售。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村卫生室和非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按规定使用基本药物。

    不断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调整完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使用部分),更好地适应基层用药需求,适时启动制定新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工作。建立健全国家基本药物采购机制,规范采购配送工作,建立药品价格信息库。加强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管理。开展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处方集培训。推动完善基本药物报销和医疗保障支付政策,落实基本药物报销比例高于非基本药物的政策,推进同种药品等额报销工作。设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监测点,对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测评估。提高基本药物监管能力,全面推行国家基本药物质量新标准,对基本药物进行全品种覆盖抽验和电子监管,提升对基本药物实现从生产、流通到使用全过程追溯的能力。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文章录入:管理员    责任编辑:5jw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发表评论】
    精彩推荐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简介 | 友情链接 | 网站导航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www.yodicraft.com 版权所有:中医五绝网 联系电话:0312—3901862 邮编:072761 支持单位:涿州市五绝指针疗法研究所

    电子信箱:webmaster@wujue.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信息产业 冀ICP备11023339号

    本站信息仅供参考,不能作为诊断及医疗的依据,请选择正规医疗机构就医;某些内容及图片来源于网络共享资源,如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通知本站删除!